专业承包;医学研究;技术开发、转让、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健身器材、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8个
核准注册率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