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生产、销售压缩机、干燥机及其后处理设备,移动式灯塔,气动、电动工具及设备,厂区作业车,园区载客车(道路运输车除外),空调设备,制冷设备;提供上述产品的自动化控制集成,电器与仪表成套设备;租赁自产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现场供应压缩空气的业务;提供相关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节能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3个
核准注册量:11个
核准注册率
8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