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店经营管理、住宿、餐饮;停车场服务;电影放映服务;综合零售;物业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健身、足浴休闲服务;娱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婚庆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0个
核准注册量:27个
核准注册率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