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药学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药品;销售:医疗器械、健身器材、抑菌产品、保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配制酒、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会议会展服务;广告制作及发布;企业营销策划及管理服务。)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4个
核准注册量:5个
核准注册率
3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