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节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销售:文化办公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日用百货。 (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下空白)(原注册号:5201032211324))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00个
核准注册量:120个
核准注册率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