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7月27日);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信息咨询(除中介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40个
核准注册量:138个
核准注册率
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