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网络经营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除经纪),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从事软件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工艺品、办公用品、玩具、日用品、动漫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18个
核准注册量:84个
核准注册率
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