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广告业务;电脑网络、电子多媒体技术开发、研究;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会展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艺术类视听节目自办播放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含电子公告,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 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的制作、复制、发行;利用互联网经营艺术品;图书报刊零售;艺术类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杂志出版;经营拍卖业务。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1个
核准注册量:11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