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种植、养殖业开发及其产品加工、生产、销售;道路开发、建设;果树种植及产品加工、销售;药材种植。餐饮及旅店服务;烟、酒、糖、百货零售;建筑材料(不含预制构件)销售;水泥砖、管涵制作;汽车运输;林副产品加工、销售。停车、洗车。粮食收购。(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按许可证的范围、日期经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猪、牛及畜禽饲料加工、销售(以上两项仅供分支机构筹建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6个
核准注册量:34个
核准注册率
9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