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研究、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信息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售后维护服务;电子通讯器材及配件产品、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销售节能照明产品;文化项目的设计策划;数字内容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饰品、工艺品的批发与零售。)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9个
核准注册量:16个
核准注册率
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