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氧地坪生产(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安装及销售,电力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路面工程,热熔划线;销售:电力设备及设施、电力电气仪器、仪表,路灯,机电设备成套产品,五金交电、重油、焦油、化工原料(除危化品)。)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9个
核准注册率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