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信息科技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及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网站设计、通信系统开发集成,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停车场服务;进出口贸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持证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05个
核准注册量:51个
核准注册率
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