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30日);摄制电影(单片);影视策划、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设计;演出服装、道具、化妆用品、摄影、摄像器材租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业务;文化艺术交流及会展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69个
核准注册量:60个
核准注册率
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