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摄影扩印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礼仪服务;租赁照相器材、服装;文艺创作;翻译服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1个
核准注册量:5个
核准注册率
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