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文化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日用品、化妆品、钟表、箱包、服装、鞋帽、珠宝首饰、针纺织品、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黄金制品、白银制品(不含银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通讯设备、塑料制品、卫生间用具(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体育用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47个
核准注册量:27个
核准注册率
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