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油炸类)的加工及批发零售(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有效期限经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需经许可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方可经营的项目,须凭许可证并经环境管理部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需许可、资质经营的,须凭许可、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5个
核准注册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