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食品经营;批发、零售:计算机及配件,网络设备;其他无需申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6个
核准注册量:16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