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饰品、翡翠、黄金制品、钻石饰品、铂金饰品、钟表、珠宝首饰、K金镶嵌制品、珊瑚碧玺、水晶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5个
核准注册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