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动漫游戏、手机游戏、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维护;软件系统集成;网络游戏产品的技术维护与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和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90个
核准注册量:57个
核准注册率
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