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支付业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智能交通产品设计与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电子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从事大数据产业相关的数据采集、增值服务及配套产品的研发;云服务系统的设计、开发;互联网商务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信息咨询;非金融性投资;文化传媒;培训、拓展;场地租赁。)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72个
核准注册量:58个
核准注册率
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