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文化艺术策划;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限单位);工艺美术品开发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中介);承办会展;企业形象策划;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9个
核准注册率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