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劳务派遣;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销售电子产品、服装。(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68个
核准注册量:91个
核准注册率
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