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动漫设计;网站设计开发;广告代理、设计、发布;包装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艺术品设计开发;艺术设计;装饰装横设计及施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标牌设计制作与安装;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持许可证经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品牌设计策划;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的研发、设计、制作(持许可证经营)及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演艺经纪(持许可证经营);视频编辑(不含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服务;平面设计。)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79个
核准注册量:29个
核准注册率
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