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出租办公用房;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5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1月1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