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结算和电子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及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0个
核准注册量:6个
核准注册率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