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材、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汽车配件、办公设备、二、三类机电产品、钢材、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农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程机械设备、预包装食品的批零兼营;种植、钟表、眼镜、验光、配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矿山环境保护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划设计及施工;代办用地、征地登记手续。)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3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7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