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不含生产和加工项目)与销售;网页设计(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动漫设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含文化,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3月27日);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至2014年9月29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9个
核准注册率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