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40个
核准注册量:30个
核准注册率
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