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品、照相器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0个
核准注册量:18个
核准注册率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