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软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30个
核准注册量:52个
核准注册率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