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国内外观赏鱼、淡水鱼、海水鱼、鱼缸、水族器材;水族工程设计;园林设计;景观设计;鱼缸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以上经营范围,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室内外装饰装潢;KTV包房;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以下空白))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5个
核准注册量:13个
核准注册率
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