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电脑动画设计;影视策划;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文化咨询;工艺美术设计;演出经纪;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0个
核准注册量:2个
核准注册率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