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文艺创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摄影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美术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租赁影视设备、照相器材、影视服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1个
核准注册量:15个
核准注册率
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