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收藏品鉴定;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运动项目);健身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6个
核准注册率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