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旅游文化、体育开发项目及基础设施(含景区景点、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水利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投融资业务;旅游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旅游文化产品的加工、销售、投资;旅游文化、体育节庆、会展、博览、演艺、休闲项目的开发、经营;酒店投资管理;文化艺术、网络艺术、文化用品、设施设备的开发利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25个
核准注册量:12个
核准注册率
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