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件开发;网络建设工程(国家限制出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售后服务,电子产品、电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45个
核准注册量:44个
核准注册率
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