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客运、租车(交通主管部门签注意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集中采购、分销本系统内所需物品(需取得许可证的除外);(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电车修理,电车线网施工及维修;汽车配件及材料销售;机械加工;房屋租赁;移动房制做、销售、安装;劳务服务(不含境外劳务与咨询);餐饮服务;IC卡制销;科技开发及咨询服务;广告,印刷,油料销售及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6个
核准注册量:12个
核准注册率
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