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道路清扫保洁(应经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在审批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家政服务;室内外保洁服务;河道保洁;城市生活性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境内劳务派遣;停车场管理服务;绿化工程维护;园林设施维护;工程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1个
核准注册量:11个
核准注册率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