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国家体育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包括举行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等,其中需要单独申请的项目需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维护修理改造;舞台设备设施的租赁和安装、舞台设计;承办展览展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摄影器材、玩具、钟表;会议服务;销售食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83个
核准注册量:329个
核准注册率
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