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涉及资质证书的持资质证书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5个
核准注册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