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汽摩配件及养护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4个
核准注册量:13个
核准注册率
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