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研发机构,从事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承接二、三类医疗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的维修服务和维修外包服务;承接二、三类医疗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二类医疗设备(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的检验、检测外包服务,咨询服务(不发具检验证书,涉限除外)。从事Ⅱ类、Ⅲ类6870软件,Ⅱ类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Ⅱ类、Ⅲ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Ⅱ类、Ⅲ类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Ⅱ类、Ⅲ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Ⅱ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废旧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回收处理,并提供相关维修服务。医疗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6个
核准注册量:13个
核准注册率
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