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1日);卫星移动广播项目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卫星信号传输服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系统设计和咨询服务;广播影视卫星技术开发、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器材及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广播电视系统工程建设;广播与通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手机销售;广告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93个
核准注册量:68个
核准注册率
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