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影视拍摄、制作、发行;(以上经营范围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餐饮服务: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服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 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工艺美术品制作及销售、文化用品销售;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旅游项目开发。[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1个
核准注册量:10个
核准注册率
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