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无线数据终端、智能电视、一体机、数字机顶盒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自助终端产品、网络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器材)、电子设备、税控收款机、商业收款机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非学历企业内部管理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教育类、职业证书类等前置许可培训);非学历短期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认可的教育类、职业证书类等前置许可培训);非学历短期计算机软件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认可的教育类、职业证书类等前置许可培训);网络工程安装;系统集成;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的批发与零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经营租赁;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国家有规定的,须凭批准许可经营);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国内广告业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服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43个
核准注册量:14个
核准注册率
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