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纸张;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销售、上门维修、租赁;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文化创意服务,演出经纪,摄影服务,影视技术服务,人才中介,开展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职业介绍和人才信息咨询;成年人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51个
核准注册量:39个
核准注册率
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