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批零兼营: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眼镜、包、玩具、日用百货、装饰装潢;图书;进出口贸易;营销策划、营销培训(非职业、非学历)、广告制作及设计;酒店管理咨询;餐饮管理咨询;旅游项目开发咨询服务;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下空白))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40个
核准注册量:20个
核准注册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