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租赁;婚庆、会务礼仪用车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花卉;出租车营运;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交易信息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出租汽车服务调度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运营车辆安全监控记录开发与应用服务;物流营运中心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与应用服务;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技术及系统开发;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技术研发及运用服务;网络支持平台开发及应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租赁车辆残值处理;充电桩设施建设及运营;网络预约出租客运(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汽车销售。)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8个
核准注册量:21个
核准注册率
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