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各式服装及鞋类;互联网销售:服装、服装配饰、鞋类(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黄金、贵金属、钻石、珠宝首饰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从事批发的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35个
核准注册量:27个
核准注册率
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