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茶叶种植、加工、销售(凭有效行政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果蔬种植、销售;苗木培养、销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及土石方平场开挖工程的施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标
概览
商标申请量:10个
核准注册量:5个
核准注册率
50.00%